浙江醫保個人賬戶可“家庭共濟”
1月9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報了該省醫保個人賬戶活化政策,明確個人賬戶歷年資金可用于支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浙江省也成為國內率先出臺政策允許家庭成員之間醫保資金進行共濟互助的省份。
過去,一人參加醫保全家人享用屬于明令禁止的行為。而此次浙江省醫保新政規定,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可用于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自理、自付、自費醫療費用,以及除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外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或者授權一個或多個家屬進行使用。
浙江對此項醫保新政實行分類實施,一類是參保人員與其家屬在同一統籌區參保的,參保人員可向所在統籌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家屬綁定社會保障卡;另一類是參保人員與其家屬不在同一統籌區參保的,或者所在統籌區暫不具備綁定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持相關費用和身份憑證向所在統籌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費用核銷業務。
浙江省還規定,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為其本人、家屬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在4000元以上的參保人員,可自愿將4000元以上部分為其本人、家屬購買指定的個人賬戶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如不足支付的,參保人員可按相同價格自行出資購買。
據該省人社廳醫療保險處負責人透露,2016年浙江省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收入229億元、支出183億元,當年結余46億元,累計結余360億元。因此,規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提高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績效成為該省一項重要的改革任務。
2016年7月5日,浙江省人社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以及省保監局出臺《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關政策的通知》,來激活醫保個人賬戶上的余額資金。
據浙江省人社廳統計,目前,已實現浙江省、杭州市同城互認定點醫療機構726家、藥店877家,基本滿足省市醫保參保人員就近看病配藥的需求;全省11個設區市的市區范圍內共有定點醫療機構3897家、藥店4209家,醫保的參保人員到市本級定點醫藥機構就醫、配藥全部實現互認,基本滿足所轄縣、市醫保參保人員經分級診療后到市本級就醫配藥的需求。
截至目前,寧波、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麗水等9個市已通過信息系統改造,實現家庭成員綁定,個人賬戶余額實現共濟,涉及個人賬戶6.1萬個,惠及參保人員29.6萬人,個人賬戶共濟金額2.8億元,有效減輕了職工家庭成員的醫療負擔。(李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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