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個補碘指南出爐:這些特殊人群需要補碘
日前,中國制定的第一部補碘指南對外公布。該《指南》強調,當前中國居民中一般人群整體處于碘營養適宜的狀態,但特需人群還面臨碘營養缺乏的風險。針對不同人群,《指南》也給出了具體補碘指導意見。
這份《中國居民補碘指南》由中華醫學會地方病學分會、中國營養學會和中華醫學會內分泌學分會共同制定。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科學補碘”的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策略。
《指南》中強調,碘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狀腺激素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在維持機體健康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健康成人體內的碘總量為20~50mg,平均為30mg。
當前中國居民中一般人群整體處于碘營養適宜的狀態,但特需人群還面臨碘營養缺乏的風險。
首先,兒童碘營養從國家級、省級層面處于適宜水平,然而部分監測縣兒童尿碘中位數不足100μg/L,處于碘營養缺乏狀態;其次,兒童甲狀腺腫大率(甲腫率)在國家級、省級水平上達到消除水平,但在縣級水平上仍有部分縣甲腫率超過5%。再次,如果按照國際組織推薦的孕婦尿碘中位數150μg/L的適宜下限標準,中國約2/3的省份存在孕婦碘營養缺乏的現象,孕婦碘缺乏不僅影響自身健康,還影響其胎兒和新生兒的智力與身體正常發育。
目前,常用的補碘方法以食鹽加碘為主,其他方法包括口服碘油丸、服用含碘藥物及營養素補充劑、食用富碘食物等。食鹽加碘是WHO等國際組織推薦的控制碘缺乏病最安全、最有效的措施,為預防和控制碘缺乏病,WHO等國際組織在全球推行普遍食鹽加碘策略。
《指南》強調,中國絕大部分地區為碘缺乏地區,每天從飲水中獲得的碘量約為10μg;一般人群每天從食物中攝入的碘量約為25~50μg;如果不特殊增加富碘食物,則一般人群每天從食物中和飲水中獲得的碘不能滿足人體需求。
按照中國《食用鹽碘含量》標準,如果食鹽強化碘量水平為25mg/kg,每天攝入5g食鹽,烹調損失率按WHO等國際組織推薦的20%計算,每天從加碘食鹽中可攝入碘100μg,加上飲水和食物中攝入的碘,則能達到一般人群碘推薦攝入量(120μg/d),因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區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鹽外,其他居民都應食用加碘食鹽。
針對不同人群,《指南》也給出了不同的補碘指導意見。
例如,妊娠婦女孕期碘的推薦攝入量從非孕時的120μg/d增加到230μg/d,哺乳期婦女對碘的推薦攝入量增加一倍,達到240μg/d。
針對嬰幼兒,《指南》中強調,母乳喂養的嬰幼兒,當母親碘攝入充足時,能滿足0~6月齡嬰兒的需要;7~12月齡嬰兒可以從輔食中獲得部分碘;13~24月齡幼兒開始嘗試成人食物,也會攝入少量的加碘食鹽,可獲得一定量的碘。嬰幼兒的輔食中應有含碘豐富的海產品。
非母乳喂養的嬰幼兒飲食主要是乳制品。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10765-2010)規定在嬰幼兒奶粉中必須加碘,加碘量為每100kJ加碘2.5~14.0μg或每100kcal加碘10.5~58.6μg。
兒童和青少年處于生長發育的關鍵時期,由于快速增長,對碘的需要量增加。因此,兒童和青少年時期應食用加碘食鹽。
《指南》中還強調,生活在水源性高碘地區的居民,從飲水中已經攝入足量甚至過量的碘,因此,這部分居民應食用未加碘食鹽。
依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原衛生部2009年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無碘食鹽供應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中國已經在水源性高碘地區和病區供應未加碘食鹽。
針對沿海地區,2009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在福建、上海、浙江、遼寧4省(市)開展的沿海地區居民膳食碘營養狀況調查結果顯示:上海、遼寧、浙江和福建成年人、哺乳婦女和兒童的尿碘中位數均在100~250μg/L之間,說明這些地區人群碘營養狀況總體上是適宜和安全的;但上海、浙江沿海城市、福建沿海城市和農村妊娠婦女尿碘中位數分別為131μg/L、140μg/L、130μg/L和109μg/L,都低于國際組織推薦的標準150μg/L,屬于輕度碘營養缺乏。
《指南》強調,雖然,沿海地區生產海帶、紫菜等富碘食物,但當地居民食用頻率和食用量都較低,沿海地區居民膳食中的碘大部分來自于加碘食鹽。如果沿海地區居民食用未加碘食鹽,其大部分居民碘攝入量就會低于國際組織和中國推薦攝入量,發生碘缺乏的風險很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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