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喬業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保障關乎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截至2021年末,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超13億人 ,織就應保盡保、覆蓋全民的醫療保障網,成為我國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堅實后盾。
當前,醫保制度改革仍在持續推進。在增強保障能力、降低群眾負擔等方面,廣大群眾亦在期待更多深層次改革。
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圍繞基本醫保省級統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全國醫保用藥范圍等群眾關切的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表示,這充分彰顯了國家積極響應人民群眾期待的決心、書寫更多“健康答卷”的恒心。他們建議,進一步提升醫保的覆蓋深度和保障層次,提升群眾使用醫保的便利性和獲得感。
基本醫療保障:民有所呼、政有所應
“看病難,看病貴”是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之一。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保持社會穩定,其中一項重要的制度安排,就是醫療保障制度。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
“連年上調的居民醫保福利,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國人的醫療保障問題。”對此,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表示,我國是人口大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高,人均30元的財政支出看似不多,但總支出費用數據龐大。
“國家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貼標準從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今年的610元,十年間增長幅度達1.5倍以上,這是‘民有所呼、政有所應’的生動體現。”鄭功成說。
當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主要由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兩項制度構成。在調研中,全國政協常委、江蘇省政協副主席、農工黨江蘇省委主委周健民發現,相較于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還存在參保人數多、基金籌集少、保障能力弱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周健民建議,以提高職工醫保參保比例為抓手,全面推動結構優化調整,強化政策調節作用,引導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更多流向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
“同時,還要將優化全民醫保結構納入地方政府考核體系,暢通險種轉換銜接機制,允許靈活就業人員由城鄉居民醫保有序轉換到職工醫保,維護其自覺提升保障層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周健民說。
藥品耗材集采:“救命錢”用在刀刃上
用上質優價廉的好藥,一直是民生所需。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進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確保生產供應。
自2018年12月“4+7”試點城市藥品集中采購在上海開標以來,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已先后組織開展6批7輪國家集采。藥品“集采”平均降價50%以上、耗材“集采”平均降價80%以上,累計減輕群眾負擔超2500億元。
“江蘇在全國率先開展高值醫用耗材專項治理,每年可節約采購資金約25億元;藥品執行集采后,醫保‘救命錢’更好地用在了刀刃上。”全國人大代表、揚州大學醫院管理研究院院長王靜成說。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醫院院長葛明華認為,藥品集采不僅能讓患者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讓醫院和醫生有更多的精力用于提升醫療技術和服務水平,還能倒逼企業更加專注于提升產品質量以應對競爭。“建議政府進一步擴大集采品種范圍,同時積極支持企業創新,尤其是原創性研究。”葛明華說。
2021年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實現了罕見病高值藥納入醫保“零的突破”。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原副院長丁潔表示,這是罕見病用藥保障機制的創新之舉,為高值藥品的醫保準入打開了一條路徑。她建議,不斷豐富藥品談判的方法,進一步研究量價掛鉤,并根據稀有病種的患者數量進一步分析國家和企業的風險共擔機制。
跨省異地結算:百姓他鄉不愁醫
聚焦1.25億跨省流動人口的就醫結算需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
深入推進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升全國跨省流動人口就醫可及性,讓百姓異鄉不愁醫,是民生所盼、時代所需。
目前,所有統籌地區都已開通住院和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跨省異地就醫線上備案。2021年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惠及群眾住院440.6萬人次,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惠及群眾門診就醫近千萬人次。
醫保異地就醫結算在先行先試中有哪些堵點?在調研中,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吳明發現,有關部門出于基金安全考慮,往往需要患者提供多項材料,辦事不夠高效便捷。“建議各地在國家政策要求下,因地制宜,簡化辦理流程,切實解決異地醫保申請‘材料繁’‘手續雜’等堵點。”吳明說。
針對異地就醫結算以及分級診療等政策尚需要時間落地的現實情況,全國政協委員、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副院長韓清華建議,“當務之急是先讓常住外地、以及在外地突發急癥等‘剛需’群眾異地就醫便利結算”;同時要合理引導公眾預期,做到既滿足必要需求,又不浪費醫療資源,防止對一線城市的醫療資源形成擠兌。
跨省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在方便群眾的同時,也面臨著監管出現“盲區”的風險。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梅亦建議,將跨省異地就醫納入國家醫療保障局年度飛行檢查或專項檢查重點內容。
“發現就醫地醫療機構存在醫保違法行為的,由就醫地醫保行政部門調查處理,核查確屬違規的費用退回參保地。”梅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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