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版診療方案為何取消醫學觀察期的中醫治療?專家解答
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 (記者孫紅麗)今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第十版診療方案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會上,有記者問,第十版診療方案取消了醫學觀察期的中醫治療,出于什么樣的考慮?另外,出現了新冠病毒感染相關癥狀以后,如何進行中醫治療,是否需要去醫院?
對此,北京中醫醫院院長劉清泉表示,實際上是適應國家對于防控政策做出的重要調整。
劉清泉介紹,當時醫學觀察期的提出是基于兩個原因,一是針對當時的核酸篩查,篩查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一些核酸陽性的人群,這些人群都進行了醫學隔離。從中醫來看,這些人群有的沒有確診,但已經有了證候的變化,在當時大量開展中醫藥干預,能夠阻斷疾病的發生,減少確診人群,實際上這也是基于中醫治未病理論的重要措施。
二是常見到的發燒患者有多種原因,比如感冒、流感或者新冠,發熱患者沒有明確診斷的,在疾病流行期間也需要隔離觀察,這時候隔離有兩個問題,第一是能夠進一步明確診斷目標,第二是達到隔離的作用。但在這個過程中,從中醫來看,這一類的病都屬于外感熱病的范圍,這時候給予中藥治療,既能夠達到治療疾病目的,同時也能夠達到隔離目標。
“隨著實施‘乙類乙管’,無癥狀感染人群和密接人群基本上沒有這樣的概念,醫學觀察期的基本任務已經完成,所以這次修訂過程中就把這個內容取消了。”劉清泉說。
劉清泉強調,取消并不是有了問題以后不管,為了防止醫療擠兌的情況出現,如果發現自己有了新冠的不舒服癥狀以后也不用緊張,可以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醫藥干預指引》規范選用藥物,居家治療。
劉清泉還提示,在運用這樣的治療后,48小時內沒有明顯癥狀緩解,或者高燒仍然很重的情況,要及時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以防疾病發生變化,尤其對于老年人,可能沒有明顯發燒,但如果出現乏力、精神打蔫這樣的一些癥狀,用一些藥物之后沒有改善的情況下,一定要及早、及時的到醫院進行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