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8日電
(馬曉慧)吃幾個療程的藥就可以“從根本上清除類風濕因子,從根本上恢復患者骨骼關節機能”。近日,這個具有神奇療效的藥品廣告出現在某大眾媒體上,廣告宣傳的產品是承德頸復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頸復康”)生產的蟻參蠲痹膠囊。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宣傳內容已涉嫌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藥品廣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處方藥在大眾媒體刊發廣告屬違法行為。記者通過查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數據得知,蟻參蠲痹膠囊為處方藥,《廣告法》、《藥品管理法》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規定,“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
其實,“頸復康”集團產品廣告違規的行為并非僅此一例。記者粗略統計了全國部分藥監局已發布的公告得知,2013年上半年,“頸復康”旗下的產品違規廣告遍布全國各地,違規宣傳多達300余次。【詳細】
編者按:近日,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工信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藥總局、中醫藥局等八部門聯合召開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4月下旬至7月下旬,聯合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打擊違法虛假醫藥廣告專項行動。范圍包括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廣告。為了配合此次行動,從今日起,人民網推出“打擊違法虛假醫藥廣告”系列報道。
人民網北京5月14日電 (趙敬菡
馬曉慧)3月17日,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查處承德頸復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頸復康”)咳欣康片違法藥品廣告,并已移送工商部門處理。違法原因系廣告內容未經審批,利用醫療機構、專家、醫生、消費者、患者名義、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近三年來,該企業的違法廣告約有幾百次之多。僅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年第3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總第84期)顯示,“頸復康”的腰痛寧膠囊涉嫌處方藥在大眾媒體宣傳,嚴重違規,違法次數高達157次。【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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