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有關部門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13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食品189批次,其中5批次內在質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發現率3.02%。當中佛山高明一企業被抽檢出酒類不合格,酒精度不達標。
記者了解到,此次13大類食品抽檢具體包括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酒類、糖果制品、水產制品、蜂產品、速凍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
根據抽檢結果,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酒類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3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均來自普寧市,涉及了甘草欖、潮式爽口欖、椰子條等食品,被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而來自佛山市高明華醇酒廠有限公司2015年11月7日生產的5L的40°純米酒高明雙蒸酒,被檢查出酒精度不達標。此外,珠海經濟特區佳榮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生產的規格為454g/罐的芥末小生花生,被檢出過氧化值超標。
據悉,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記者周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