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時許,家住北京市通州區武夷花園的曹先生突發腦梗死,“120”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后稱人手不夠,讓其老伴丁女士自行找人抬擔架。急救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各急救站普遍存在缺人情況,抬擔架時需要醫務人員以外的人協助。(7月13日《新京報》)
據報道,由于曹先生家屬不能及時找到人來抬擔架,導致從救護車抵達患者所在小區,到把患者送往醫院花費了45分鐘,患者家屬由此質疑“120”耽誤寶貴的搶救時間。而“120”方面也深感委屈,因為他們接到急救電話后派出的接診班組包括1名男醫生、1名女護士、1名男司機和1名男擔架工,是符合有關規定的。在患者需要搬抬的情況下,只能請醫務人員以外的人來協助,其中主要是患者家屬或鄰居等。
這下問題來了。一方面,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是小門小戶,想找出幾個壯勞力抬擔架絕非易事,而且搬抬患者又是一項很專業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能培訓;另一方面,凡是打“120”急救電話的,都屬于危急情況,耽擱不得,如果因為找不到人搬抬患者而錯過最佳搶救時間,顯然令人難以接受。
要從根本上破解“沒人抬”的難題,還須從法律與制度入手。當前的《院前醫療急救和管理辦法》并沒有硬性規定對患者的搬抬是由“120”方面執行還是由家屬負責。“120”方面也表達了自己的難處,比如擔架工的月薪只有一兩千元,很難雇到人。那么,只有通過制定實施細則來明確規定,增加急救中心的經費,提高擔架工的工資;或者把抬擔架的費用納入醫保。總之,不能任由“沒人抬”的困境繼續下去,這畢竟是人命關天的事情。(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