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張某面對年老多病、無收入來源、生活極為困難的父親無動于衷,老父無奈將其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張某每月支付其父200元贍養費。
自2011年判決書生效以來,張老漢未曾收到過兒子的贍養費,不得不再向法院求助。近日,法官多次苦口相勸無效后,將張某錄入了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從事旅游行業的張某因無法購買飛機票,主動至法院詢問情況,經勸導,張某承諾今后會積極履行贍養義務。
看似有些啼笑皆非卻令人心酸的情節,充滿戲劇性,然而它真實存在,作為法院的一個在錄案例。在現行法已有的框架內,法官曲折的援引針對“老賴”的執行方式,為老人爭取到了維系生活的最低權利。這其間有沒有進一步打擊張氏父子的親情不得而知,但至少張老每月將有微薄的經濟來源。
相信這樣的案件在我們國家是罕見的。然而,除去情節的特殊性,這個在司法介入下,勉強維持法律關系及相應贍養義務的案例,又某種程度與近年來我們時常討論的關于法律與道德的邊界話題相切合。
這里所說的法律與道德,并不是法律與道德相沖突或孰重孰輕的辯論,而是我們怎么看待法律對以往長期歸屬于道德的問題的介入。相關討論尤其集中于親情類,以“常回家看看”入法為契機。
彼時的討論有質疑對應條款如何保障執行的,有直接提出法律向道德的越界,會否突破法律的“最低道德”標準并讓自己陷入困境的,當然也有支持者認為,這是真正在直面老齡化問題,以老人為視角,從老人的權益出發。不失偏頗地從哪一方面來看,都有值得認可之處。探討之所以能持續,恰恰在于各方的核心論點無關對錯。它站在了傳統社會與現代社會的中央,直指親情的困境。
傳統社會維系親情的有孝道文化,也有道德約束。道德約束來自宗族社會的法理利益,也受制于本身的生活半徑,甚至很多時候村落圈層的局限又成為了親情的連接,為溝通和照料提供了紐帶。
現代社會一方面打破了地域、圈層的隔閡,極大地松綁了道德約束,另一方面人的自由流動,父母子女異地而居的普遍存在,讓許多子女只能盡心,卻無法出力。這樣的背景下,作為對松懈的道德約束的“彌補”,通過法律約束來擰緊親情的責任義務未嘗不可。但此類約束能從規范上推進到什么程度,投注到現實又有多大的效果,在很多人心中仍懸著巨大的問號。
這也促使我們需要迫切認識到,現代快節奏生活和老齡生活的共同到來,意味著原有傳統機制一定程度的失靈。當家庭互助的穩固結構有所動搖,是到了相應的社會扶助養老機制加快建立健全的時候了。(付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