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殘疾人,政府機關理應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國家也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努力輔助殘疾人就業,但殘疾人就業的形勢仍然嚴峻。
今年從湖南理工學院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的譚勁松,在岳陽云溪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筆試和面試總分第一。但譚勁松卻最終落選,原因是他的視力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譚勁松感到失落和不解,認為自己因是殘疾人而被就業歧視了。
譚勁松持有國家視力二級殘疾證,本來就是殘疾人,如果《標準》是針對健全人而制訂的,一個殘疾人如何可能符合?因此,岳陽市殘聯認為,譚勁松的遭遇已經構成了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并請求市政府“責成云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譚勁松,并適當修改各類招考體檢要求”。
招錄單位云溪區法制辦辯稱,工作崗位對于身體的要求符合《標準》是最基本的條件,“我們是基層法制部門,上山下鄉都要去”。但法制辦的崗位不可能都要求“上山下鄉”,把殘疾人當累贅,更透出對殘疾人的歧視。
本來,無論政府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都會有適合殘疾人的崗位,而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也是國家政策,國務院《促進殘疾人就業條例》和湖南省政府的273號令《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中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然而現在,整個云溪區政府辦沒有一名殘疾人。
這并非個別現象,據2012年的統計,盡管當時全國公務員的數量已經超過6894萬人,年均增長約15萬人,5年時間里招錄殘障公務人員卻只有92人,與我國擁有的8000多萬殘障人士數量,嚴重不成比例。
顯然,于招錄殘疾人,政府機關并沒有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也因此,盡管國家三令五申,比如去年發改委、民政部、人社部等8個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各地努力輔助殘疾人就業,但殘疾人就業的形勢仍然處在嚴峻狀態中。
殘疾人中不乏優秀人才,往往因為身體的殘疾,而有著更強的意志和奮斗精神,他們自強自立的精神,有著更強烈的榜樣和啟迪的力量,于目前的政府機關,他們的加入,將增加公務員隊伍的生氣和活力,而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本來就是法定的義務。無疑,對殘疾人有形無形的歧視,成為阻礙殘疾人進入政府機關乃至融入社會的最大“絆腳石”。打開殘疾人就業的通道,應從政府機關開始。當務之急,對招考殘疾人的體檢要求,應該改改了。(記者 錢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