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代表委員熱議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防沉迷
2020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杭州技師學院教師楊金龍就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防沉迷、防過度消費提出建議,建議將生物識別“實人認證”納入游戲注冊、登錄及消費支付環節,實現“人證合一、人機對應”。半年多后的12月15日,中宣部聯合多部委對該建議作出書面答復。
3月4日,楊金龍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對于這個結果十分高興,答復對建議中“網絡游戲應盡快立法”的部分也進行了回應。
對未成年人健康游戲的防護正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艾瑞咨詢報告數據顯示,2019年未成年游戲用戶規模已達到1.07億。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規定了一系列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措施。
在全國政協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看來,制定未成年人健康游戲統一的國家標準,并由國家推動強制執行成為當務之急。他在今年的全國兩會提案中表示,家校企要協同履行監護責任。
朱永新發現,近年來許多游戲企業已響應國家要求,各自建立起如健康系統、防沉迷系統等未成年人保護平臺,但由于缺乏全國統一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落地標準,行業數據不互通、家長責任意識薄弱等因素,這些保護機制和規則仍存在優化空間。
關乎未成年人健康游戲方面的積極變化正在發生。楊金龍透露,相關部門正在建設國家統一的網絡游戲實名驗證平臺,給游戲企業提供游戲用戶身份識別服務,以統一核驗游戲用戶數據,準確驗證未成年人身份信息。
目前,該系統已基本建設完成,將組織企業分批接入,未來還將逐步完善實名驗證系統功能,實現跨平臺使用網絡游戲時間數據互通。
朱永新也建議進一步加大力度,在現行行業規范的基礎上,結合頭部企業實踐經驗,由政府牽頭制定國家標準,建立統一的防沉迷平臺,整體接入公安實名系統驗證,推動所有企業以統一的力度和方式予以落實執行。
在楊金龍收到的答復中,中宣部對防沉迷監督檢查也作出了回應:在前置審批環節重點審查游戲防沉迷系統設置情況,對沒有設置防沉迷系統或設置不到位的,一律打回修改,堅決“配好剎車再上路”。
受代表與委員熱切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已逐步寫入多個法律法規。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單設一章,明確了家長的監護責任。
國家新聞出版署目前正著手起草《網絡游戲管理辦法》。其中設置了“未成年人保護”專章,明確了網絡游戲未成年人保護的落實主體以及主管部門、相關單位、監護人和社會各界責任,并就游戲內容規范、實名注冊等制定相應罰則,將是網絡游戲出版、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
此外,國家新聞出版署與中央網信辦、團中央等部委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啟動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工作,推動設立了“網絡保護”專章,該章對網絡信息內容治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監督舉報機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逐步完善的條款與標準呼喚著更有效的執行。對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防止網絡游戲沉迷,朱永新在提案中表示,家校企要協同履行監護責任。
他用“前置防護”“事中保護”“事后服務”分別說明了未成年人在網絡游戲不同階段中家長、企業承擔的責任。
在“前置防護”階段,通過將家長等監護人與未成年用戶游戲賬號的綁定,實現家長對未成年人的游戲操作記錄查詢、游戲消費記錄查詢以及游戲操作提醒、游戲消費提醒、游戲操作時段設置和游戲消費限制。在“事后服務”階段,所有企業應建立并公開投訴和舉報渠道,制定統一清晰的退費標準,并給有需要的家庭特別關懷。
目前,相關部門已要求網絡游戲公司在游戲頁面顯著位置設立舉報投訴渠道,方便用戶反映情況。
楊金龍也從回復中得知,為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監護守護責任,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絡游戲使用習慣和消費觀念,中宣部在《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和正在起草的《網絡游戲管理辦法》中均對家長、學校等的監護引導責任作了強調。團中央也將依托各地12355青少年服務臺等陣地,廣泛開展青少年網絡素養教育。多部門正形成工作合力,并支持社會組織、專業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共同參與網絡游戲防沉迷工作,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記者 李超 樊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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