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景觀果實宜賞不宜摘(百姓關注)
本報記者 陳世涵
“在公園遛彎,看到黃澄澄的柿子掛滿枝頭,惹人喜愛。但也有人帶網兜、拿長竹竿來打柿子,引來不少群眾圍觀。這種行為很不文明,打下來的柿子也不宜食用,希望相關部門依法進行管理。”不久前,河南讀者孫女士來信反映公園游客隨意采摘果實的不文明行為。
近年來,為美化公園環境、吸引更多游客,不少城市的公園都選擇栽種不同種類的景觀果樹。果實壓彎枝梢,成為許多公園漂亮的風景線。但攀折樹木、采摘果實等不文明行為,給公園管理帶來難題。
拉扯攀折,爬上樹摘柚子,損壞景觀樹木;提棍敲枝,打落白果裝進袋,留下滿地狼藉……對于這類不文明行為,許多公園游客并不陌生。“公園明確告知請勿采摘,但還是有人成群結隊到公園里‘采摘’。”一位浙江讀者說,“一人上樹摘,另一人站在樹下接,這不僅不文明,還十分危險。”
“有的年輕人相約到公園采摘果實,甚至還全程網絡直播。”一位公園環衛工人說。在網絡社交平臺上搜索“公園采摘”,相關內容并不少見,還有一些人跟帖表示羨慕。
“公園內的果樹是公物,愛護公物是公民法定義務。”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賈茵認為,此類不文明行為的產生,大多是由于市民缺乏對自身行為帶來相應法律風險的認知。公園是城市公益基礎設施的一部分,任何進入公園的人員,都有遵守公共場所管理的義務。攀折樹木、采摘果實這種行為不僅構成公園公物管理的安全隱患,也給行為人自身帶來相應法律風險。
有園林綠化業內人士表示,為防治病蟲害,公園一般會選栽觀賞型果樹,果實的觀賞價值遠遠大于食用價值。并且,管理方會定期噴灑農藥,結出的果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市民若隨意食用公園內的果實,可能會中毒。
目前,不少地方已明確相關管理舉措。比如,北京市出臺《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禁止“采挖景區植物,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安徽省亳州市出臺《亳州市城市綠化條例》,對隨意攀折樹枝、采摘花果等行為,設定了相應處罰條款。
“各地出臺地方性法規,明確了公園內果樹采摘的法律責任。但由于目前我國尚沒有統一法律規定,因而不同地區管理寬嚴程度不一,存在各個公園自行管理不統一的現象。”賈茵建議,一方面,公園管理者應在合理范圍內,盡到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義務,對于易墜落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枝葉落果進行適當處理;另一方面,應加強宣傳和引導,對定期維護打藥、不宜食用的果樹明確風險標識,通過廣播提醒、制作警示牌等方式,呼吁市民愛護公園綠化。
“公園方面應安排相關人員及時采摘成熟的果實,防止不文明現象的產生。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果實,可通過正規途徑運輸售賣,并將所得收益捐給社會公益機構。”園林綠化業內人士建議。
《 人民日報 》( 2022年12月05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