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對新冠患者出院標準作出較大調整?國家衛健委回應
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 (記者喬業瓊)今天,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第十版診療方案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應急司司長郭燕紅表示,第十版診療方案對患者出院標準作出了比較大的調整,主要是基于現在防控策略的調整和臨床治療相關要求所進行的調整。相關內容是結合大量臨床實踐和對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轉歸的一些規律性認識而作出的完善。
郭燕紅介紹,在疫情早期,由于新冠病毒致病力較強,為了減少對人民群眾健康的影響,特別是減少進一步感染和傳播,對新冠病毒感染實行比較嚴格的“乙類甲管”措施,包括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把患者全部收治到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一方面是提高患者治愈率,另外一方面是盡一切可能減少疾病的進一步傳播。
“當時的出院標準一方面是考慮了患者的康復情況,另外一方面是考慮要盡可能減少疾病傳播和感染人群擴大。因此,當初的出院標準對核酸檢測結果進行了一系列要求,同時也考慮了臨床癥狀、影像學的改變,提出了一些居家觀察的措施,這些標準一方面是為了減少疫情擴散和傳播,另外一方面也有利于促進患者更好的恢復身體健康。”郭燕紅說。
郭燕紅表示,隨著病毒不斷變異,它的致病力在逐漸減弱,特別是目前對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從原來的防感染更多注重防重癥,提高醫療救治的水平和能力。對于感染者也不再要求進行集中隔離治療,可以根據疾病的情況選擇居家治療或到醫療機構就診,門診治療或者住院治療。新版診療方案中,制定出院標準時特別考量了這些情況,住院患者出院不再對感染者的核酸情況提出相關要求,而是按照常規疾病的診療要求,由臨床醫生對感染者疾病情況、康復情況等進行綜合研判。
“當患者病情已經明顯好轉,生命體征平穩,體溫正常超過24小時,而且肺部的影像學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可以轉為口服藥治療,而且沒有需要進一步處理的并發癥等情況時,患者就具備了出院的基本條件,由醫生進行研判之后考慮出院。”郭燕紅說,這樣做大大縮短病人的住院時間,提高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