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住院陪護制度須堅持患者利益優先
秋實
近日,云南一位王女士向記者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經腫瘤,在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護工費再加上住宿費,讓她感受到很大的經濟壓力。記者調查發現,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不是個例,在全國多地的多家醫院,都能發現類似情況,而且醫院、病人和病人家屬對陪護問題的看法不一。
站在醫院的角度看,拒絕王女士陪護其家人有一定的道理。一方面,拒絕家屬陪護是為了防止看護人員扎堆,降低醫院交叉感染的風險。另一方面,也是更為關鍵的原因,在于醫療日益講究精準化,陪護不再是守夜那么簡單,還包括觀察病情、記錄疾病指標等需要有一定專業陪護技術的人員才能完成的事項。當家屬難以勝任時,讓位給專業陪護人員就成為必然。在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社會服務能力日益提升的背景下,說不定終有一天,住院“零陪護”也會變得更為普遍。
醫院此舉還與探索建立醫療護理員制度有關。2019年7月,國家衛健委等多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醫療護理員培訓和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用醫療護理員來取代當前的護工,已成必然趨勢。醫院在落實這項工作時,具體到實踐中,就是將陪護的任務逐漸交給具備較高專業素養的醫療護理員。從院方的角度考慮,家屬陪護不利于營造安靜的住院環境,而醫療護理員具備更高的專業素養,可確保陪護質量提升。
但家屬要求自己陪護,理據同樣十分充分。親人的陪伴,既貼身又貼心,身體照料和心理呵護都更加細心,這是作為外人的護工或醫療護理員所不能企及的。另外,請護工和醫療護理員也需要支付一筆費用,對一些家庭而言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盡量允許家屬替代護工,對于患者及其家人就具有雙重減負的作用。
尤其是,當前專業的醫療護理員可能也存在技術能力有限、來源復雜等問題。在此情況下,家屬即便花錢請來護工,也許仍然會放心不下。考慮到這一實際情況,在建議患者家屬花錢找護工的同時,也可以對家屬實施強化培訓,將他們變成合格的護工、臨時的“醫療護理員”。家屬是患者最親近和最信賴的人,愛和細心能夠帶動陪護能力提升。若能給愿意陪護的親屬足夠的信任,為他們提供相應的指導,或許會更有利于破解當前的難題。
此類紛爭涉及到完善住院陪護制度以誰優先等問題,倘若一概以技術優先為原則,就會一刀切地排斥家屬的陪護。但醫療應該富有人情味,以患者為中心也是基本要求,因此在探索完善住院陪護制度時,要多設身處地地替患者和家屬著想。當家屬因工作繁忙而無法陪護時,為他們提供質優價廉的陪護服務;當家屬希望與患病親人共度時光,或者希望通過自身陪護來減輕經濟壓力時,只要醫療方面沒有禁忌,就應盡可能地滿足他們的陪護要求,而不是一拒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