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失信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將會被納入誠信黑榜。
廣州日報訊 (記者張翔宇)為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督促生產經營者全面履行主體責任,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山市誠信紅黑榜公布管理暫行辦法》,市食藥監局制定了《中山市食品藥品安全誠信紅黑榜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紅黑榜有明確規定
據介紹,該《實施細則》適用于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下統稱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該《實施細則》所稱生產經營者是指從事食品藥品研制、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守法遵規、誠信經營,最近2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且符合相關情形之一的,可納入誠信紅榜。符合的情形包括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評為A級等級單位或示范單位等量化分級高等級信用類別等。而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在本年度被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為嚴重失信的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將會被納入誠信黑榜。
紅黑榜獎罰分明
為鼓勵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爭進誠信紅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合理形式對進入紅榜的單位進行激勵:包括申報食品藥品相關許可證照的,優先予以批準并加快辦理;屬于上級機關權限的,優先予以上報并提交良好信用信息等。對于納入黑榜的生產經營者,將實施重點監管,并責令生產經營者定期或不定期報告安全管理情況等。